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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书吧 > 都市言情 > 我在长白山赶山狩猎 > 第14章 青梅才是真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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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一世,绝对不是为了赌气。”刘红军在心里默默的补充了一句。

上一世,存在着一定赌气的成分,但又不完全是赌气。

其实,他和杨秋雁从小一起长大,从小杨秋雁就是他的跟屁虫,他也早就习惯了这么一个人存在。

认真说起来,杨秋雁要比王菲更加的漂亮,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。

但是,前世的自己,太年轻,遇到了一朵白莲花,自然很快就沦陷进去。

后来想清楚的时候,已经晚了。

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。

唯一幸运的就是,刘红军的老爹,看穿了王菲的真面孔,死活不同意刘红军娶王菲。

不然,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故事。

知青回城,也不是说所有人,都能够回城。

78年只是一个开始。

从78年陆续的开始允许知青回城,一直到80年结束。

一开始的条件是,要求城里有单位接收,才能回城。

并且,在当地结婚生子的,自动失去回城资格。

一直到80年结束,其实80年开始,就没了限制,只要你想回城,哪怕城里没有工作单位接收,也可以回城。

于是,全国各地,上演不知道多少的人伦惨剧。

抛妻弃子,抛夫弃子,一点都不稀罕,活生生的展露了人性的丑陋。

有人为了回城,偷偷跑掉,回到城里,也隐瞒自己曾经在乡下结婚生子的经历,于是多少年后,又会上演另外一场人伦大剧。

当然了,有丑陋就有善良,有人带着妻子孩子回到城里,艰难讨生活。

有人先回城,然后想尽一切办法,把妻子儿女\/男人儿女,接到城里去一起生活。

王菲虽然是北京人,可是家里兄妹五个,父亲是普通的工人,母亲是很普通的家庭主妇。

根本没有能力给她安排工作,让她回城。

所以,王菲想要回城,有且只有曹正阳一条路子。

而曹正阳从两年前,王菲来榆树屯当知青开始,就一直在追求她。

一直到最后,曹正阳才终于找到了机会,那就是用回城+安排工作作为条件,让王菲答应嫁给他。

可惜,最终两个人也没有走到最后。

不过,这些都和刘红军没有关系。

他已经彻底斩断了前世的情缘。

他已经给老爹打了电话,让老爹抽空来一趟,和老杨家把亲事定下来。

“我相信你!”杨秋雁抱了刘红军一会,才红着脸松开手。

两个人继续合作制作狗粮。

杨秋雁和面,刘红军继续完善自己的模具。

“红军哥,我看人家养狗,也没你这么麻烦啊!平时都是随便喂点棒子面,窝窝头啥的,进山,打到猎物的时候,才会喂点好的。”杨秋雁一边和面,一边和刘红军说着话。

“狗是猎人最忠实的朋友,平时喂得好一点,进山打猎的时候,才会更加的厉害。”

“我看你里面好像加了不少药材!”

“嗯!是加了不少药材!”

“那些药材有什么效果啊?”

“可以促进骨骼生长,增加骨骼的密度,这样养出来的狗,才会更加的厉害!

这可是我爹传下来的秘方。”

“怪不得,刘大爷以前打猎那么厉害,我听我爹说,刘大爷以前是十八个屯子,最厉害的炮手。”

两个人说着话,干活也很快。

不知不觉,杨秋雁和好面,刘红军这边也完成了模具最后的精修。

“红军哥,现在可以制作了吗?”

“可以了!”

“怎么制作?”

“你看着啊!先把面放进去,压实在了,然后用这个木板,刮一下。”刘红军一边讲解,一边给杨秋雁演示。

“红军哥,我学会了!交给我,你快去歇着吧!”杨秋雁看了一遍,然后开口说道。

主动接下了制作狗粮的工作。

“好!”刘红军也没有拒绝,后世相濡以沫三十多年,他早就习惯了杨秋雁的照顾。

时间飞逝,一晃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,梨花来家里已经十天。

这一个星期,刘红军家里很热闹,忙完秋收之后,知青们也闲了下来,除了跟着村里的妇女们上山采山,就没有别的事情。

因为刘红军在知青们眼里的人缘很好,所以大家都爱跑到刘红军家里来玩。

对于这些知青,刘红军还是很欢迎的,尤其是听着这些知青羡慕别人能回城,抱怨自己回不去,刘红军感觉还是挺开心的。

说出你的不开心,让我开心一下,这样的心理,其实每个人都有。

············

小家伙们已经开始进食,当然了偶尔还会喝点奶。

刘红军开始对梨花和大黄进行第一次训练。

准确说是训练它们的胆气。

训练的办法很简单粗暴。

刘红军拿出两块虎骨,扔到狗圈里,又拿了两块虎皮,铺到狗屋里面。

这么做的目的,就是让它们适应老虎的气息,不至于在面对大爪子的时候,被吓尿,或者被吓得夹着尾巴逃跑。

虎威真的不是小说里的形容词,是真实存在的。

猎犬面对熊罴,都敢上前撕咬攻击。

但是,面对大爪子的时候,百分之七八十的猎犬都会被吓尿,嘶鸣着瘫软在地上,甚至还会有大部分猎犬,直接吓得夹着尾巴逃窜。

另外还会有很少一部分猎犬,对着大爪子疯狂的嚎叫,但是绝对不敢上前去撕咬。

随着刘红军把虎骨扔进狗圈,梨花和大黄,瞬间炸毛,脖子上的毛发立了起来,对着虎骨疯狂的嚎叫着。

但是,并不敢上去撕咬。

只是躲在很远的地方,对着虎骨狂吠。

刘红军对这种情况,很满意。

没有吓尿,没有吓得夹着尾巴钻进狗屋,这就是好狗。

代表着有训练的潜质。

四只狗崽,并不明白,自己的母亲为什么会对着一块骨头狂叫,不过一点不妨碍它们,有样学样,跟着母亲一块对着虎骨发出奶声奶气的叫声。

一边叫,一边做出攻击的姿势。

倒是两只狼崽,表现的比狗崽更加的敏感,脖子上毛同样炸了起来,对着虎骨狂吠。

刘红军没有管它们,只是在水盆里多加了一些水。

梨花和大黄叫了一会,渐渐适应了虎骨的气息,见虎骨对它们没有威胁,也不再对着虎骨狂吠。

转身开始喝水,喝完水,又对着虎骨叫了一阵。

等到第二天,刘红军再次去给梨花、大黄喂食的时候,两块虎骨已经被梨花和大黄叼进狗屋,正抱着虎骨,美滋滋的啃着。

刘红军走进狗圈,梨花立刻从狗屋里出来,刘红军狠狠撸了两把,给她加了狗粮和清水。

又给小狗崽和狼崽拌了一些半干的狗粮。

小狗崽和狼崽,已经到了断奶期,可以正常进食了,不过牙齿还不够坚固,所以刘红军没有用骨头狗粮喂他们,而是用半流质的狗粮来喂养。

然后又到大黄的狗圈里,抱着大黄,好好的撸了几把,“就凭你敢抱着虎骨啃,你就对得起黄忠这个名字!

以后,你就叫黄忠了!”

奖励了‘黄忠’几根刚刚制作出来的狗粮,加了清水,刘红军才离开狗圈。

是时候带着‘梨花’和‘黄忠’进山活动活动筋骨了,刘红军暗暗琢磨着。

“红军啊!”门口传来杨广福的喊声。

“杨叔来了!快屋里坐!”刘红军热情的招呼道。

“不了,咱爷俩还客气什么!”杨广福笑着摆摆手,叫住准备给他倒水的刘红军。

“我说两句话就走!”

“您说!”

“这马上就到八月十五了,我想着你进山打点野物回来。

放心,不让你白忙活,队里给你算钱!”

“没事,您不来找我,我也打算进山一趟。”刘红军笑着说道。

“那不一样,咱们生产队马上就要分家了,不能再让你白忙活,工分就不给你算了,直接给你钱!

野猪的话,带毛称重,给你算一毛钱一斤。

傻狍子、大个子给你算一毛五一斤。

熊瞎子给你按两毛一斤。”杨广福坐在石凳子上,笑着对刘红军说道。

“行!谢谢杨叔,您照顾我!”刘红军一听价格,赶紧向杨广福道谢。

听上去一斤野猪才给一毛钱,可是这个年代,家养的猪肉才八毛钱一斤。

野猪肉的价格要低于家养的猪肉。

连皮带毛称重,一毛钱一斤价格已经很高。

一只隔年的黄毛,一百多斤,就是十多块钱,一只老母猪二百多斤,那就是二十多块钱。

榆树屯一个工分才一毛多钱,一个大劳力,一天才十个工分,一块多钱。

“这孩子,和我还说啥?以后对雁子好一点就行!”

“嗯呐!我保证会好好的对雁子,让她幸福一辈子。”刘红军赶紧承诺道。

“把雁子交给你,我放心!

我和老刘大哥商量好了,借着过八月十五的工夫,先把你们的事定下来。

等年底,就给你们办婚礼。”

“?”刘红军吃惊的看着杨广福。

自己这老丈人也太着急了一点吧?

自己和杨秋雁年龄都还不够呢,这就急着办婚礼。

好像看出了刘红军的疑惑。

“年底的时候,咱们生产队就会分家,到时候你和雁子结了婚,就是一家人,分家的时候,也好给你们分一块。”杨广福笑着解释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