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外和洪爷他们齐齐往地洞口看去,只见那里站着几个警察,正举着枪对准他们四人。
他们怎么不知道,公安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?
大约也明白此事难以善了,几人急忙向腰间摸去:杀了人灭了口再说。
他们都是亡命之徒,杀人越货,无恶不作,小小的几条人命算什么!更何况,他们还有张很大的底牌能够动用。
队长等几个公安不得不佩服眼前这几个亡命之徒,都到了这一步还想负隅顽抗!
不过,公安干警们也都不是吃素的,他们!猜得到这些人之所以敢如此气焰嚣张,有恃无恐,身后肯定有后台!
他们也都是见过血的,一看几人动作,立马意识到几人的想法,既然这些玩意儿如此狠毒,就别怪他们手下不留情。
他们早已打开枪栓,此时直接扳动枪机,顿时四个人的手腕变成子弹的人肉靶子。
这几个警察速度快,枪法准,而且早有准备,抢占了先机,很快,那几人的手腕大腿和脚踝等处都快变成了筛子。
战斗很快结束了。
抓住几人,几乎没费吹灰之力,这时外面的警察进入地下室,又从进下室往里走,发现下面的地下室更大,除了有很多新挖出的冥器之外,里面堆着很多箱子。
打开一看,珍珠,宝石,金银器物等应有尽有,再打开几个看看,发现了更多见不得光的东西,甚至连枪支弹药都有。
洪爷看着公安干警们搜出的东西,不发一言,成王败寇,在这么多的证物面前,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?
“这不是市政xx委员会的委员吗?平时讲话都是冠冕堂皇的,原来是一个盗墓的,没想到这老头藏的挺深的!”一个警察认出了洪老爷子,不由得开口讽刺道。
“他还与外国人打交道呢,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卖国贼。”另一个警察用枪托打了一下洪老头子说。
“带走。”
大队长冷冷看了看了那两个碎嘴的警察,难得没嫌弃他们。
“洪大委员想什么呢,请先跟我们走一趟吧?”
两个警察说着,又一人踹了他两脚。这种里通外国,道貌岸然的畜生就该像老鼠过街,人人喊打。
洪爷冷着脸被带了出去。
刚才的枪战闹得动静那么大,许多人明里暗里关注着四合院。
当四合院里的枪声落幕,警察开始一个个地进出院子时,周围许多胆子大了不少的群众纷纷走出家门,开始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。
当他们得知是公安干警为了抓洪爷这个人贩子不得已才开枪时,许多人破口大骂洪爷:
“这挨千刀的洪大为,平时看起来人五人六,怎么就不干人事?”
“干这种造孽的事,就该让他断子绝孙。”
“老天爷,你睁睁眼咔吧一声,把这个洪老头子给劈了吧!”
…… ……
当他们看到从这里还带出来一个外国人,议论声就更多更大了:
“真是畜牲不如,他根本不配做人。”
“什么畜牲不如?你不要侮辱畜牲了好不!”
“有奶便是娘,吃我们的饭,发我们的财,以后说不定还要打我们的人。我们打死他。”
有人骂道,众人从地上捡起垃圾,也不管是什么了,纷纷都往洪爷身上扔去。
在他们眼里,这些卖国贼,比那些洋鬼子还可恶,数典忘祖的玩意儿,死100次都不足以平民愤!
公安干警们赶紧劝说群众住手,倒不是他们同情洪爷,而是怕万一打出个好歹,影响他们录口供,调查案情。
夏青青再次被带到了警察局录口供,录完口供后,就开着白采薇的汽车回了家。
与夏青青一起回去的,除了白采薇外,还有沈思雅和白雪。
白雪是个两三岁男孩子,穿得干净得体,长得白白胖胖,再加上五官精致,口齿伶俐,很受沈思雅和白采薇的喜欢。
他说自己是被人贩子拐到这儿的,自己逃了出来,但忘了家乡和父母的名字,在街上遇到了夏青青,就觉得夏青青像自己的妈妈,就跟着她了,身上的衣服就是妈妈买的。
夏青青听着白雪一本正经的跟白采薇和沈思雅胡说八道,也不理睬。
回到家,见到钱明珠,夏青青按着白雪忽悠沈思雅的话又给钱明珠解释了一下。钱明珠是个喜欢孩子的,当时就抱着白雪不肯撒手。
不过,她不喜欢白雪这个名字,认为“雪”这个字不好听,就哄着白雪改名为“冷俊”。
夏青青是无所谓,觉得名字不过是个符号,叫什么都可以。但白雪却觉得“冷俊”这个名字比白雪更符合自己,高兴的答应了。
比起白雪,沈思雅和白采薇也都认为冷俊这个名字更好听。毕竟白雪这个名字太女性化了。
“……我们走的时候,周凤,沈青霞他们也都收到了录取通知书,其他人就不知道了……”
沈思雅和白采薇与夏青青说了会子知青点里的人和事,就到了吃晚饭的时间,钱明珠是个好客的,自然不会让沈思雅和白采薇回去。
吃过晚饭,沈思雅和白采薇起身告辞,临走时邀请夏青青到自己家去做客:
“青青姐,有时间你一定要来……”白采薇说道。
“青青姐,你一定要来哈。”沈思雅也说。
“放心,我会去的,一定!我说到做到。”夏青青回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