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鑫茜双膝一软,直接跪倒在地。
她看到了地上自己打印出来的纸,白底黑字,那些字符扭曲着,变成了她刚才瞥见的尸体。
她想起了那双眼睛,想起了旁人对黎云死亡的描述。
“……人就躺在地上,碎玻璃这样张开,到处都是血……”
“……那辆车的挡风玻璃都被血糊了……”
“……他眼睛还睁着呢,特别吓人……”
“……鸟的头都凹进去了,整个没了……”
张鑫茜的胃部翻涌。
她捂着嘴巴,没顾得上周平,也没顾得上自己丢下的东西,跌跌撞撞往屋外跑去。
隔壁的邻居不知何时就站在了门口,追着冲出来的张鑫茜问:“怎么了?怎么了??”
周平已经彻底呆滞了。
他能感觉到女人的头发落在自己的脚上。
隔着皮鞋、隔着袜子,却好像仍然能感知到头发的冰凉触感。
呼啦啦——
一阵风进屋内,吹起了香灰和烧纸的灰烬。
周平又闻到了那种死亡的味道。
他转过身,看向客厅。
皱巴巴的a4纸在客厅里飞,和香灰混在了一起。
周平在这风卷中,隐约看到了黑白的遗照。
倏地一下,风停了。
纸纷纷落地,香灰还在空中飘。
供桌上的遗照,相框还在,相框的玻璃却是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,里头的照片不见踪影。
※※※※※
百余平的办公室内,头顶的日光灯全部打开,照亮了仅有的几张办公桌,也让人一眼就能看清,整间办公室里只有一个人。
黎云坐在办公室的角落,鼠标、键盘连点,却是没能阻止自己角『色』的死亡。
他看着灰暗的屏幕,暗自啐了一口,将键盘和鼠标一推,十指交叠枕在脑后,一个后仰靠在了椅背上。
屏幕上在倒计时,但他知道不等他的角『色』新一次复活,他们这队就要彻底输了。
“辣鸡队友。”黎云没好气地骂了一声,伸手去拿桌上的茶杯,凑到嘴边举起,嘴唇只感到了一点湿意。
他看着见底的茶杯,放下手,没去管自动退出的游戏,以及聊天窗口中队友和他刚才完全相同的发言,起身走向了茶水间。
他经过了好几张铺着灰尘的空办公桌,经过了躺椅、跑步机、举重器,到了宛如美食节目厨房的茶水间。
直接拧开水池上方的龙头,接了过滤直饮水,黎云喝了两口,微微皱眉。
今天是他来这里上班的第七天,而他依然不能习惯这种过滤水的口感。
趁着没人,他将茶杯往流理台上一放,翻找起了茶水间里的柜子、抽屉。
破壁机、研磨机、豆浆机、多功能料理器、砂锅、铁锅、不粘锅、铁铲、简易煤气灶、饼干磨具……
黎云翻了半天,总算是从某个柜子的深处找到了烧水壶。
他将水壶洗干净,接了水,放在电磁炉上。
很快,咕嘟嘟的烧水声让安静的办公室多了点儿生活气息。
黎云靠在流理台上,看着外头的办公室和那一排窗户。
天『色』已经暗下来了。
他今天的工作还没有做。
其实,他也没有必须要做的工作。
他应聘成功,来这儿上班的第一天,老板就没出现。他的两个同事,一个毫不顾忌,刷地脱掉外套,『露』出了里面的比基尼,就在办公室窗边晒日光浴;另一个一早上带着新鲜蔬菜水果来办公室,给自己弄了代餐,吃完就开始健身。他询问她们自己应该做什么,被指了一张办公桌和办公桌上的电脑,让他用那上面自动登录的微博账户随便发点内容。
这是黎云第一次在网络媒体公司上班,算是漫长人生中众多第一次里的又一个新鲜体验。这家公司,从老板到员工,他们的身份都非常符合他胃口,只是,他们的工作态度都让他有些难以接受。
也许他应该跟着一起『摸』鱼,和她们讨论讨论如何美黑、如何健身,而不是想着靠勤奋工作,和一周都没『露』面的老板混熟。
明天可以试试看,和她们商量一下搬到员工宿舍的事情。
哔——
烧水壶发出了尖锐的声响,提醒人水烧开了。
黎云回过神,按掉了电磁炉的开关,将热水倒入杯中,轻轻吹了吹飘起来的热气。
他等了好一会儿,才喝了口热水,嘴唇稍微被烫到,让他倒抽了一口气。
七天来,总算在办公室中喝到了热水,黎云的整个身体都舒服了很多。
他满足地叹了一声,捧着茶杯回到了自己的办公桌。
他看了眼时间,退掉了游戏,将浏览器打开。
浏览器直接跳转到了微博首页,上方显示的账户名字是“怪谈异闻”,未读消息数量有三。
黎云将未读消息打开,发现是新增的评论。
没人来私信投稿。
这个账号本来就没多少粉丝,也没收到过多少私信投稿。
在他接手管理之前,他那两个同事没用这账号发过多少内容。少有的几次发布,还是她们用错了账号,直接用公司这账号转发了一些美黑、健身相关的图片和视频。那些标记着“马”的转发,事后也没人删掉。
黎云接管之后,谨慎地没动那些内容。他还在『摸』索着如何跟同事、老板处好关系。一周的经验告诉他,靠工作上的事情可没办法和他们创建共同话题。
黎云决定不编今天的网友投稿了。
反正这东西没人在乎。他的老板和同事们从没认真经营过这个账号,他也用不着那么认真。
就要关掉电脑,回家休息,黎云听到了提示音。
账号收到了一条新的未读消息。
黎云想起了自己工作第一天收到的那条私信。
那时候,他学习了一整天网上同类账号发布的内容,仍是无从下手,第一天上班险些就要开天窗了,那条私信拯救了他。后来,那个叫“名字不够长”的网友又发了些私信来,说有人死在那个atm机格子里什么的,黎云都没理睬。
有人死了,这多正常!
都闹鬼了,撞见鬼的倒霉蛋当然就死了。
那个名字不够长跑得够快,逃过一劫,该高兴才是,那么害怕做什么?
这种偶遇的鬼怪,随机杀人,并不会追杀特定的目标。它们就没有目标。它们只是藏在一些角落,顺手杀掉能杀掉的人,是没有神智的野兽。
黎云没回复那私信,也没拉黑那个名字不够长。这种运气不佳,撞见鬼怪,又很好运地活下来的人,每天都有。他不以为然,直接无视了。
再加上那几天,他渐渐学会了编故事,没人投稿也无所谓,更不想搭理那种叽叽歪歪的普通人了。
黎云的意识从回忆中抽离,视线落在电脑屏幕上。
在这上班的第七天,他难得收到了新的私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