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龙堂是个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帮会,平时靠敲诈勒索,收取保护费为生,不过,受大会的欺压,地盘不仅小得可怜,而且还是最穷困偏僻的角落,日子并不好过。
堂主黄英杰为了青龙堂的生存,可是想破了脑袋,操碎心了,今天,他终于不用这么烦恼了。
青龙堂的堂口是在一座被遗弃的破寺庙里边,破寺庙原本是无家可归的众多乞丐的栖身之地,后来不知什么原因,所有的乞丐都不见了,破寺庙被黄英杰占据,成为了青龙堂的堂口。
黄英杰正和十几个兄弟在破寺庙里商量明天怎么讨生活,只听轰隆一声,原本就腐朽破烂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倒,把黄英杰和十几个弟兄惊得全都蹦跳起来。
一个长相俊俏,身穿雪白色裘皮大衣的年轻公子哥背着手,一步三摇地从外边走进来,神态显得轻松随意。
“公子这是何意?”黄英杰强压心中的怒气,堆着笑脸抱拳问道。
不管对方来意如何,抱拳行礼是江湖规矩,这叫先礼后兵,如果对方不知进退,咄咄逼人,那就只能用拳头讲道理了。
按江湖规矩,踹门而入这种行为等于是挑堂口,一般是不死不休,但他和十几个兄弟只是一般的地痞混混,不是真正的亡命之徒,没有拼命的勇气。
面前这个长相俊美的年轻人虽然只有一个人,但敢孤身一人挑堂口,必有依仗,绝对是过江的猛龙,再者,看他身上穿的那件雪白色的裘皮大衣,至少值几百上千两银子,束腰的玉带,佩挂腰间的玉佩也都值不少钱。
非富即贵,背景铁定不俗,黄英杰也算心思灵玲,自知招惹不起,就只能认怂。
“黄英杰,本公子看上了你的堂主之位,划下道来吧。”俊俏得有点不象话的年轻公子哥笑嘻嘻说道。
他右手一甩,一柄连鞘短剑自袖中飞出,嚓的一声,深插在坚硬的青石板中,红色的剑穗随风飘扬,格外显眼。
“公子想当堂主只管当,黄某拱手相让。”黄英杰慌不迭地点头哈腰道,脸上尽是恐惧和谄媚之色。
尼玛单凭这一手,就能把整个青龙堂灭个上百回,他脑子进水了才死撑,认怂才能保命。
“算你识时务,这五十两银子给兄弟们分了,这段时间给本公子好好呆着,谁出去惹事,本公子剁掉他的狗头。”
年轻俊俏的公子哥甩出五锭十两重的雪花银,在黄英杰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,转身就走,眨眼间就消失不见。
砰砰砰砰砰五声震响,五锭白花花的雪花锭从天而降,稳稳地掉落在破案桌上,也把黄英杰和他的十几个弟兄给震醒了。
所有人直勾勾地盯着那五锭白花花的,亮瞎他们眼睛的雪花银,一个个再次懵逼。
黄英杰毕竟是当大哥的,脑子灵活,反应也比一般人快一点点,他突然伸手,抽了站在身边的一个弟兄一记响亮的耳光。
啪的一声脆响,把所有人给吓了一大跳。
“哟,老大……”吃耳光的小弟捂脸惨嚎,眼里满是不解和委屈的神色。
“疼吗?”黄英杰问道。
“老大,疼死了……”小弟泪眼汪汪的,像刚被十八个猛汉轮了几回一般,十分的委屈。
“嗯,疼就对了,老子还以为是做梦呢……”黄英杰点头道。
如果不是破桌上摆放的五锭白花花的雪花银,他还以为是做梦呢。
尼玛这哪是飞来的横祸啊,简直就是天掉馅饼嘛。
包括黄英杰在内的所有人俱都一样的心思,跟着这么一个武功十分厉害又有钱,关键是出手还大方的老大混,以后的日子肯定爽歪歪。
他们仿佛经过多次演练一般,齐唰唰地对着大门躬身抱拳,大声高喊。
“恭送堂主。”